标 题: | 《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5-00909 | 发文字号: | 乌农字〔2025〕6号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10:06: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依据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5年2月初由市农牧局起草,依据《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43号)的文件要求,在2025年2月18日形成初稿,经两次修改后形成终稿,于2025年2月20日印发。
三、内容解读
(一)工作开展时间
2025年2—5月。
(二)清查范围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集体所有的资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等8种集体资产类型,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集体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是摸清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集体资产权属不清、未落实分账管理、财务管理混乱不清、甚至漏报瞒报等问题。
二是各区要制定精准清查工作方案并负责统筹组织,镇和村负责具体实施。各级要彻底摸清村集体资产底数,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对精准清查结果,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三级对清查结果逐一签字背书,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三是本次清查工作要与2024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衔接,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清查内容、注意事项、报表样式、指标解释等,结合本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