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5-00908 | 发文字号: | 乌农字〔2025〕6号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印发《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2-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10:03: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农字〔2025〕6号 签发人:魏永辉
关于印发《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牧水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将《乌海市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农牧局
2025年2月20日
(联 系 人:乌海市农牧局农区经济社会科王亚飞,联系电话:899-2159;乌海市农牧局农村发展中心白静,联系电话:0473-2060100。邮箱:whncfzzx@163.com)
为持续深化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时间
2025年2—5月。
二、清查范围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集体所有的资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等8种集体资产类型,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集体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经过多轮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家底基本摸清,但部分村还不同程度存在账实不符、集体资产权属不清、未落实分账管理、财务管理混乱不清、甚至漏报瞒报等问题。开展精准清查工作,全面查漏补缺,对于巩固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有序组织清查。各区要制定精准清查工作方案并负责统筹组织,镇和村负责具体实施。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彻底摸清村集体资产底数。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对本次精准清查结果,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三级对清查结果逐一签字背书,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各区农牧部门要组织开展线上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校验,市级也将同步进行线上和实地核查校验,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请各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准清查工作,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精准清查工作结束后仍存在的账实不符、集体资产权属不清、未落实分账管理、财务管理混乱不清、数据瞒报等问题,我局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三)做好工作衔接。本次清查工作要与2024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衔接,各区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清查内容、注意事项、报表样式、指标解释等,结合本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相关工作,清查数据要于5月10日前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同时于5月1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精准清查工作报告(PDF版),报送邮箱:whncf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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