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4-02105 | 发文字号: | 乌农字〔2024〕14号 | ||||||
发文机构: | 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4-03-1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4-08 09:12: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提升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行为,确保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4〕12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4年3月11日由农牧局起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4〕121号)的文件要求,在2024年3月13日形成初稿,经两次修改后形成终稿,并于2024年3月15日印发。
三、内容解读
(一)确定工作目标
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监管“三查”工作机制,实现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生产企业全覆盖、“瘦肉精”监测抽检重点地区拉网式排查。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饲料行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
1.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工作安排中明确了抽检任务:2024年我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56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0批次,经营和使用环节46批次(养殖场户自配料抽检原则上不少于10%),此外还对检测项目和工作方式做出具体要求。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对于此项工作的检查内容、现场检查要求、以及报送有关情况的时间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3.饲料标签专项检查。要求通过加强饲料标签监管制度宣传贯彻、开展饲料标签规范性自查自纠、打击饲料标签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强化对饲料产品标签内容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标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标示相关内容,杜绝扰乱市场的不规范标示行为。
4.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对于此项工作明确了抽检对象、监测任务、抽检项目、检测方法、抽样要求、判定依据和结果处置。
(三)强化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保证工作质量;3.强化检打联动;4.加强上下协同;5.保证专款专用;6.及时报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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