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 (2023-2030年)》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3-06127 发文字号: 乌农字〔2023〕40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 (2023-2030年)》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2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7-25 10:39: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 (2023-2030年)》政策解读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要求,市农牧局制定了《乌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3年6月底开始由市农牧局起草,7月中旬形成初稿,经过三次修改最终形成终稿。本防治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内农牧医发〔2023〕369号),于2023年7月25印发。

  三、内容解读

  (一)防治形势

  1.防治成效。一是防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二是防治措施不断优化。三是人兽共患病防控初见成效。

  2.困难挑战。我市是典型的城郊散养畜牧业和畜产品输入型城市,养殖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不高,畜间人兽共患病发生传播风险高、压力大,总体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3.面临机遇。当前,国家正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为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自治区为加快推进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由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的目标,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做强做大企业上重点发力。同时我市在围绕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养殖结构,推进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迈进,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

  (二)总体思路

  1.基本原则。(1)源头防治,突出重点。(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3)因地制宜,因病施策。(4)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2.防治目标。到2030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能力,动物防疫机构队伍、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识别新发突发疫病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协同防范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防治病种得到有效控制,常规防治病种流行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重点防范的外来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

  (三)策略措施

  按照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技术方案,实行全市统防、部门联防,一病一策、精准治理,区域协同、有效防控。对流行或尚未传入的病种加强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强化联防联控。

  1.布病重点防治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布病非免疫区综合性防控措施。二是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三是抓好跨区域调运监管。四是推进区域化管理。

  2.牛结核病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监测评估。二是推进净化无疫。三是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四是风险评估监测。

  3.高致病性禽流感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强化强制免疫。二是加强监测预警。三是加强检疫监管。四是支持养殖场户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净化场建设,不断提高家禽养殖场所生物安全水平。

  4.狂犬病重点防治措施:一是严格实施犬只免疫。二是开展监测流调。三是做好应急处置。

  5.炭疽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定期做好疫情排查巡查。二是加强疫情报告及处置工作。三是加强检疫监管。四是做好日常宣传,对农牧民普及炭疽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四不准一处理)措施。

  6.包虫病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家犬驱虫。二是加强流浪犬管控。三是加强综合防疫管理。四是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7.其他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措施:针对畜间人兽共患病传播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实施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健全协作机制,开展应急演练,适时进行专项监测和风险评估,全面提升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能力。针对马鼻疽,维持消灭状态。

  (四)重点工作

  1.提升监测预警能力。2.推进疫病净化工作。3.推广联防联控新方法。4.推进信息化建设。5.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6.严格落实各项法规政策。7.加强宣传教育。

  (五)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经费保障。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和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经费,协调加大当地财政支持力度,将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

  3.强化措施联动。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体系,明确各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加强协调配合,增强防治合力。完善农牧部门与卫生健康、海关、林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情况通报、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精准推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信息。

  4.强化督促指导。根据防控形势,依据本规划各区制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任务清单和监测指标,组织开展督促指导、跟踪评价,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挂钩。

  5.表彰与奖励。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要求,要对在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倾斜。

    《乌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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