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农牧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深入实施《条例》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抓好防返贫监测、粮食生产任务、“菜篮子”产品生产、招商引资和项目库建设、特色葡萄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农牧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8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6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

  2022年收到1次公开申请,具体为一名在校研究生申请公开乌海市近3年粮食生产任务和生产情况用于撰写论文。经请示自治区农牧厅,粮食生产任务信息属于内部信息,不予公开,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建议申请人以历年统计年鉴或政府公报为准,申请人表示同意,主动撤销了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乌海市农牧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网上调查专门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举报。

  (四)监督保障方面

  对照2022年度乌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紧紧依照职责公开、严格公开时限、及时完整准确的要求。及时梳理清单,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扶贫资金、涉农补贴等信息。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逐项全面梳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纽带和桥梁,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载体,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2022年我局一直按《条例》开展工作,但在以下几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信息的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三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和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条例》,加深农牧系统干部职工和农区群众对《条例》的了解程度。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重点抓好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结合农牧业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乌海市农牧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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