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乌海市委员会十届一次全体会议第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2-0439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概       述: 关于政协乌海市委员会十届一次全体会议第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6-07 16:25:3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政协乌海市委员会十届一次全体会议第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07 16:25:39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杨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挥“乌海葡萄”品牌效应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乌海葡萄”品牌建设现状

  近年来,乌海葡萄的知名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乌海葡萄”2008年获国家首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5年“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获得“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专用权。2019年,“乌海葡萄”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乌海葡萄产区被认定为第三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品牌价值达10.44 亿元。2020年,汉森、云飞、吉奥尼上榜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企业品牌名单,乌兰湖、漠中牧果、田野农科、阳光田宇上榜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产品品牌名单,汉森荣获内蒙古“名优特”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标杆企业。

  二、“乌海葡萄”品牌建设存在问题

  感谢杨乐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4个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品牌管理不规范问题

  2019年11月15日,“乌海葡萄”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我市结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开展了“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开展了葡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宣传、技术培训、葡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修订等工作。近几年,我们按照《“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截止目前累计授权使用“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企业16家,使用地标包装标识20多万个。目前,我们正在制定《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完善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品牌运营方式及管理机制等,促进品牌管理、建设规范化。

  2.品牌标志缺失问题

  目前,我市暂时将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Logo作为“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统一对外宣传使用(见下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乌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需要,结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乌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统一标志,进一步规范品牌管理,强化品牌形象、品牌宣传和品牌推广效应。

  3.品牌文化空白问题

  “乌海葡萄”入选区域公用品牌虽然只有两年的时间,但是,我们培育和建设“乌海葡萄”有多年的历史,但在乌海葡萄人文历史、文化内涵挖掘方面做的工作的确还不够。重点在自治区历届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和国家各类展销会上,在展馆设计和展品展示方面尽可能体现和展示葡萄品牌文化,并将葡萄与我市书法城文化紧密结合,收到了一定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宣传效应。截止2022年,我市参加了8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和多次国家举办的农产品博览交易会,每届展会都有上万人参观我市展馆、品尝乌海葡萄、葡萄酒,尤其乌海葡萄备受市民青睐。云飞、吉奥尼和阳光田宇等多家企业都在展会上进行了产品推介。通过乌海日报融媒体等举办了“遇见·乌海葡萄”首届葡萄杯有奖征文,共征集文章90多篇,评选出16篇进行表彰奖励。下一步,需在讲好乌海葡萄故事和挖掘品牌文化底蕴上还要进一步深化。

  4.未形成规模化效应问题

  乌海市被《中国葡萄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列为黄河中上游欧亚种葡萄优势栽培区,纳入中国13个特色葡萄酒产区。葡萄产业规模化问题确实是影响乌海葡萄发展和品牌建设的瓶颈。多年来市委、政府非常重视葡萄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含金量很高的补贴扶持政策,支持葡萄产业发展;但是,我们与其他产区相比,由于国土面积小,可用于葡萄栽培的土地资源有限,再加上特殊的自然气候条件,乌海葡萄单产低,培育生产成本较其他产区高,规模效益无法很好体现,比较收益相对较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市葡萄保有面积仅2.25万亩(其中鲜食葡萄不足1万亩),与国内主要葡萄产区相比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没有形成规模化效应,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规模化问题严重影响着乌海葡萄产业的发展,也制约着葡萄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优势农产品市场的拓展。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制定了《乌海市关于加快推动设施葡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发展设施葡萄,努力实现乌海葡萄四季均衡上市。打造“生态、高效、优质、特色、精品”现代农业,发展沿黄优质、绿色设施葡萄,形成国内葡萄知名生产基地,创建中国鲜食葡萄著名品牌,推动乌海葡萄进入国内高端葡萄市场。

  三、“乌海葡萄”品牌建设保护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制约乌海葡萄品牌效应发挥等问题,我市在加大葡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建设适度规模的生态、优质、高效葡萄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增强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乌海葡萄品牌影响力。

  1.加强乌海葡萄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品牌效应,给乌海葡萄带上“身份证”,实现葡萄防伪、质量安全可追溯

  2021年开始,结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选择按标生产、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合作社开展挂签防伪,产品可溯源的品牌保护试验示范工作。乌海市云飞农业种养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阳光田宇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内蒙古吉奥尼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田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绿农永胜专业合作社5家农业企业、合作社被选定为首批葡萄标准化生产和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保护示范基地。这5个试验示范基地的每一串葡萄在疏果期就挂签,随葡萄果粒生长膨大成熟时挂签紧紧嵌在果穗里,挂签上印有乌海葡萄官方网站和抖音号及企业二维码,实现防伪和产地溯源。葡萄挂签品牌保护示范效应初步显现,已有多家企业和葡萄种植大户主动咨询表示将按照标准规范生产,争取也加入葡萄品牌保护工程。

  2.制定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方案,规范品牌管理

  一是聘请专业公司制定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方案,开展“乌海葡萄”VI设计。主要包括:乌海葡萄的标志设计、包装设计、宣传海报设计、应用设计(纸杯、伴手礼、笔记本等)等VI全套设计。目前,我们已选中公司做设计方案。二是聘请郑州果树研究所对乌海葡萄产品及产地环境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价,共抽取35家葡萄生产单位的116个葡萄样品、40个土壤样品进行了质量、营养品质及土壤质量安全等指标检测,形成了《乌海市葡萄产品及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价》报告。目前正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用权威数据来说明乌海葡萄的优势所在。三是进一步规范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与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签定授权协议,并鼓励、支持葡萄生产企业使用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商标,提升“乌海葡萄”品牌形象。

  3.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乌海葡萄影响力

  一是在乌海火车站、呼和浩特白塔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广告,多渠道宣传“乌海葡萄”,提升品牌知名度。二是在云飞等5家示范基地继续实施葡萄挂签上市,实现防伪和产地溯源。三是采集5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葡萄生产管理过程、品种介绍、价格定位等资料,通过抖音平台宣传推介乌海葡萄。目前“乌海葡萄”抖音平台投放103期,观看量超126万次、点赞10000次。四是制作乌海葡萄宣传广告,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签订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助力乡村振兴暨‘爱上内蒙古·一县一品’扶持行动”合作协议,于2022年5月20日—7月20日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等多个频道进行免费播出。同时被推荐在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央视频、新华网客户端新媒体平台刊播,大大力宣传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4.拓宽营销渠道,促进我市特色农畜产品流通

  一是借助大数据、云展馆、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目前我市多家葡萄生产企业都有自己的公众号、小程序等销售平台,但受冷链物流条件限制,销售成本高,销往外地的数量较少。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凭借品牌优势,开展产销对接,目前已组织我市2家企业参加了农牧厅组织的校企对接会,今后将继续组织品牌企业与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公益服务联盟等对接,推动我市优质农产品走进大湾区,走向全国。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呼市、北京等地开办实体店,目前,已有两家企业在呼市开办了实体店,葡萄、葡萄酒销量非常好。

  5.农商文旅相结合塑造品牌文化,提升品牌价值

  一是积极组织云飞农业种养科技有限公司、吉奥尼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内蒙古礼物”品牌授权使用商品,围绕鲜食葡萄和葡萄酒打造地方特色产品,丰富城市文创品牌内涵外延。二是推进葡萄酒庄文化旅游项目的持续发展,跟进阳光田宇葡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云飞葡萄酒庄及品种园建设项目、蒙根花农牧业休闲旅游项目、吉奥尼葡萄酒庄旅游项目,将乌海葡萄、葡萄酒和文化旅游、休闲观光融为一体。三是推进全市葡萄酒庄等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指导推进各重点景区提档升级和A级景区创建工作,为云飞葡萄酒庄、森泰有机农业园申报创建国家3A级景区提供方向指引,推进阳光田宇国际酒庄、吉奥尼葡萄酒庄园、黄河西行客栈、汉森酒庄等景区提档升级,进行环境、设施、经营、管理的改造提升。

  感谢委员们对乌海葡萄品牌建设保护与推广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梁斌

  联系人:马睿晗

  联系电话:3998723

  

  

  

  乌海市农牧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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