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2-0113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概       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1-06-2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6-28 19:33: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8 19:33:20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田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粮食种植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党政同责,坚决落实粮食生产目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数据显示,2020年我市粮食作物共计4326公顷,较上年增长2.8%。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再夺丰收,提高粮食和重要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乌海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1年各区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乌农字〔2021〕11号),要求三区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保证2021年粮食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增。截止目前调度显示,今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00公顷,同比上年粮食面积有所增加。

  二、加强服务,确保粮食生产管理到位

  (一)强化气象预警,确保春播稳步推进。积极同气象部门对接,针对目前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加大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第一时间通知农业种植户做好防御准备,确保春播生产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发布天气预警20余次。

  (二)抓好农情调度,紧盯农资安全供应。市、区两级由专人负责,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做好春播进度、农资供应等调度汇总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检查,广泛开展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行动,保障春耕备耕生产需求,为春播打好基础。

  (三)加强技术指导,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市区农业科技人员结合农时,及时下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在农机作业、水肥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方面进行实地指导。

  三、积极落实农业各项补贴政策

  及时推进耕地地力保护、玉米生产者、农机购置等补贴政策落实落地,2020年我局配合财政部门已将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依法建立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第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严格执行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五、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调研,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上存在问题较多:一是我市耕地碎块化严重(多数地块在0.5-2亩之间),大部分耕地耕作层较薄,且有一定高差,要进行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平整并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1033-2012》要求的耕作田块规模不低于200亩、耕作厚度25厘米以上,工作难度较大、工作历程较长。二是由于土地碎块和土层较薄造成的土地平整工程投资较大,初步测算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投资需3000-4000元,与目前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00元/亩相比,缺口较大。“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三区实际情况,先行选择地块相对集中、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力较高、水源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地块开始,逐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安世兵

  联系人:安晓娟

  联系电话:0473-3998736

  

  

  

  乌海市农牧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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