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2-0113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概       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1-06-2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6-28 19:29: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8 19:29:38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乌海市打造精品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设施农业支持力度

  2009年我市出台了《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09〕8号),对规模化建设温室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000元;规模化建设大棚3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0元;温室蔬菜达到5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每亩补贴1000元;大棚蔬菜3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每亩补贴600元;露地蔬菜100亩以上连片种植,每亩补贴200元。蔬菜工厂化育苗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0元。以上补贴政策市区两级各承担50%。这些鼓励政策,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农区居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蔬菜的积极性。为了更好地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目前,立足我市实际,正在对农业产业化奖补政策进行修改,拟对农业设施建设、蔬菜和设施葡萄种植等方面进行补贴,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近几年,我们按照《“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截止目前累计授权使用“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企业16家,使用地标包装标识20多万个。

  三、推动营销渠道拓宽

  引导龙头企业凭借品牌优势,开展产销对接,目前已组织我市2家企业参加了农牧厅组织的校企对接会,今后将继续组织品牌企业与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公益服务联盟等对接,推动我市优质农产品走进大湾区,走向全国。

  四、印制乌海葡萄包装箱

  2021年,结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计划投入印制费15万元,为“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企业统一设计印制包括乌海葡萄地理标志标识、编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Logo等图案的包装纸、包装箱。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

  五、提高认证绿色食品数

  我局通过积极宣传、鼓励企业提高绿色食品认证数,2021年新增绿色食品1个(云飞),1家合作社正在组织申报材料。同时,帮助海南区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蛋鸡,目前名特优新农产品备案调查表已上报自治区农牧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安世兵

  联系人:李玥淼

  联系电话:0473-3998736

  

  

  

  乌海市农牧局

  2021年6月28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