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2-0113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6-28 19:29:3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乌海市打造精品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设施农业支持力度
2009年我市出台了《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09〕8号),对规模化建设温室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000元;规模化建设大棚3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0元;温室蔬菜达到5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每亩补贴1000元;大棚蔬菜30亩以上连片种植的,每亩补贴600元;露地蔬菜100亩以上连片种植,每亩补贴200元。蔬菜工厂化育苗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0元。以上补贴政策市区两级各承担50%。这些鼓励政策,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农区居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蔬菜的积极性。为了更好地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目前,立足我市实际,正在对农业产业化奖补政策进行修改,拟对农业设施建设、蔬菜和设施葡萄种植等方面进行补贴,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近几年,我们按照《“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截止目前累计授权使用“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企业16家,使用地标包装标识20多万个。
三、推动营销渠道拓宽
引导龙头企业凭借品牌优势,开展产销对接,目前已组织我市2家企业参加了农牧厅组织的校企对接会,今后将继续组织品牌企业与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公益服务联盟等对接,推动我市优质农产品走进大湾区,走向全国。
四、印制乌海葡萄包装箱
2021年,结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计划投入印制费15万元,为“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企业统一设计印制包括乌海葡萄地理标志标识、编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Logo等图案的包装纸、包装箱。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
五、提高认证绿色食品数
我局通过积极宣传、鼓励企业提高绿色食品认证数,2021年新增绿色食品1个(云飞),1家合作社正在组织申报材料。同时,帮助海南区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蛋鸡,目前名特优新农产品备案调查表已上报自治区农牧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安世兵
联系人:李玥淼
联系电话:0473-3998736
乌海市农牧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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