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3-08215 发文字号: 乌农字〔2023〕50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9-12 16:40:4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起草依据

  为确保粮改饲试点项目有效实施,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提高饲草供给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3年9月初开始由市农牧局和市财政局起草,9月6日形成初稿,经过二次修改最终形成终稿,于2023年9月12印发。

  三、内容解读

  (一)目标任务

  我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任务是青贮收储面积1000亩,收储量3000吨(按照每亩收储3吨青贮玉米计算),落实补贴资金17万元。

  (二)粮改饲试点项目的具体内容

  1.补贴品种:收贮使用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兼顾苜蓿、饲用燕麦、饲用甜高粱等优质饲草以及各地有使用习惯、养殖场(户)接受程度高的特色饲草品种纳入补贴范围。但不包括采收籽粒以后玉米秸秆或其他作物秸秆。

  2.补贴方式:采取先储后补方式。

  3.补贴对象: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等主体。

  4.补贴标准:收储青贮玉米每吨补贴不低于50元。

  (三)实施程序

  1.分解任务目标。

  2.核查拨付补贴资金。

  3.核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实施方案。

  3.强化精准管理。

  4.加强绩效评价。

  5.强化技术服务。

  6.加强培训宣传。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