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3-08215 | 发文字号: | 乌农字〔2023〕50号 | ||||||
发文机构: | 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16:40:4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依据
为确保粮改饲试点项目有效实施,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提高饲草供给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乌海市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3年9月初开始由市农牧局和市财政局起草,9月6日形成初稿,经过二次修改最终形成终稿,于2023年9月12印发。
三、内容解读
(一)目标任务
我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任务是青贮收储面积1000亩,收储量3000吨(按照每亩收储3吨青贮玉米计算),落实补贴资金17万元。
(二)粮改饲试点项目的具体内容
1.补贴品种:收贮使用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兼顾苜蓿、饲用燕麦、饲用甜高粱等优质饲草以及各地有使用习惯、养殖场(户)接受程度高的特色饲草品种纳入补贴范围。但不包括采收籽粒以后玉米秸秆或其他作物秸秆。
2.补贴方式:采取先储后补方式。
3.补贴对象: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等主体。
4.补贴标准:收储青贮玉米每吨补贴不低于50元。
(三)实施程序
1.分解任务目标。
2.核查拨付补贴资金。
3.核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实施方案。
3.强化精准管理。
4.加强绩效评价。
5.强化技术服务。
6.加强培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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