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解读《乌海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2-0036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解读《乌海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6-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6-02 10:53: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解读《乌海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制定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40号)和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1〕134号),我局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种业实际,制定了《乌海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二)起草过程

  为将自治区关于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我局结合相关文件精神,于2021年5月初开始由市农牧局起草,在我市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实际基础上,于5月28日形成此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落实落地,确保乌海市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市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发布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发展状况报告,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1.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2021年,完成乌达区和海南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按照自治区安排,全市共完成40份样品的普查和收集工作(两区各20份)。2022年,继续挖掘资源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2023年,全面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各项任务,并完成我市农作物种质资源状况报告。

  2.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21年,全面启动并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2022年,在上年普查基础上如有数量发生巨大变化的畜禽,需完成该畜禽品种的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2023年,全面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任务,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完成我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

  3.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2021年,启动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积极参加自治区技术培训指导,11月底前完成普查任务,将普查汇总表报送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将调查表报送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全面完成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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