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实施机构: 乌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姓名: 电话:3998357
行政权力名称 | 农药经营许可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通办范围 | 市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预约办理 |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
网上支付 | 无 | 物流快递 | ||
联系方式 | 0473-3998357 | 投诉电话 |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 办理地点 | 乌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府大道与滨河大道交汇口西南角) | |
结果名称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结果样本 | ||
申请表格名称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表格获取方式 | 乌海市市民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领取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现场查验→审批→办结 | |||
审查标准 | ||||
设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 |||
申请条件 |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 |||
申请 材 料 | ||||
1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 | |||
3 |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 | |||
4 |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复印件)2份;验原件 | |||
5 |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复印件)2份; | |||
6 | 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复印件2份;验原件 | |||
7 |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原件(盖章)2份;验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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