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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 浏览次数:

  高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乌海生态环境治理之水利建设》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业稳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具有基础性作用。近年来,乌海市进行了一系列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积极支持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关于农田水利建设

  借助自治区开展“四个千万亩”项目的契机,通过落实项目实现节水农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投入大量资金事实了田间精细化节水工程,规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3万亩,集体实施主体在三区,目前充分利用现有人工湖及各区规划情况,已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63万亩,乌达区0.7万亩因土地确权问题,暂未实施。累计完成中央投资约6200多万元。2016年度实施节水增效项目2.5万亩,其中,海南区实施面积1万亩;乌达区实施面积0.5万亩;海勃湾区实施面积1万亩,灌溉方式为大部分为滴灌,基本实现了节约生产成本,年节水约300多万方,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2017年度—2018年度实施节水增效项目2.13万亩,其中海勃湾区1.63万亩,海南区0.5万亩,目前已基本完工,等待验收,预计今年能发挥效益。2019年国家及自治区未有相关新项目下达我市。

  由于部门间职能转换,我局于2019年刚刚接手该项工作,今后将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推动我市农业节水灌溉工作发展。

  二、关于建设水库

  一是您提到的红旗渠水利工程和宁夏水利建设和渠网灌溉工程,均属于引水工程,必须有充足的黄河水源条件,而我市目前农业灌溉水权按照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配黄河水初始水权量有关事宜的通知》,我市农业灌溉水权量仅为5000万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我市农田灌溉水量为6400万方,已属于超量用水,没有多余的水量用于引入新建水库。

  二是水库具备两大特点,即有水源,且能不断补给到水库。首先我市1956年—2013年在平水年和枯水年的天然降水径流量仅为2751.2万立方米和372.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降水量仅约为164mm,再加上温度高,蒸发量大,土壤渗透性强等特点,几乎没有可蓄集的天然雨水。其次是如遇丰水年,降雨量大,水库存在满则溢,空则无效益的特点。如2018年突降50年一遇大雨,需及时泄洪,再加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汛期所有水库必须保证空库运行,防止对下游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我市丰水期也就集中在汛期,因此建水库没什么意义。

  三、关于建设“母亲水窖”

  “母亲水窖”是一项集中供水工程,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慈善项目,在中国妇联的领导下,实施的一项计划,即向社会募集善款,为西北缺水地区捐修混凝土构造的水窖,使她们能利用屋面、场院、沟坡等集流设施,有效地蓄集到有限的雨水,来解决贫困地区居民饮用水。目前我市共有4个镇,4个涉农街道办事处,共13个村6个涉农社区,生活饮用水全部为地下深井集中供水,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工程4处,千吨万人以下工程34处。到“十二五”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实现全覆盖,已解决了农区居民的吃水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安世兵

  联 系 人:孙晶洁

  联系电话:399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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