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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海市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乌农字〔2017〕60号

 三区农牧业局、扶贫办,市农牧业局农牧业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认真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16]5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内农牧计发[2016]406号)精神,加大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力度,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与农区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市场经营主体,千方百计增加农区贫困户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产业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模式的重要特征,是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产业扶贫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多次强调:“产业扶贫至关重要,产业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创新完善。”产业扶贫是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其他扶贫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离开产业发展支撑,其他扶贫措施难以持久见效。

农区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牧业,而推进农牧业产业发展是增加农区居民收入,促进农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扶贫对象大幅减少,贫困农民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既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区贫困户主体地位,激发其内生动力,又适应市场需求,以特色产业谋求经济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农区贫困户可持续发展难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扶贫攻坚“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具体要求,立足资源禀赋,以促进农区居民增收为主线,以产业脱贫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产业扶贫布局,形成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增强产业发展对农区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区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不断拓展农牧业产业增效、农区居民增收空间,努力实现农区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各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产业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产业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产业扶贫工作要明确建档立卡农区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产业精准扶贫。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选准特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四是坚持科学设计,项目精准扶贫。要找准产业发展与农区贫困户脱贫的结合点,在资金融合、项目设计、金融服务等方面,始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村因人施策,制定有针对性、个体化的帮扶政策,实现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

五是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好用活绿色生态牌,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农区贫困户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六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处理好国家、社会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农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七是坚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建立市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到区镇、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提升产业扶贫工作的的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扶持建设农区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农区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农业特色产业体系;农业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品牌产品占比显著提升;农区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

四、重点任务

根据我市区域优势和具有扶贫增收潜力产业,确定葡萄、蔬菜、养殖三大扶贫产业。

(一)葡萄产业

做大做强葡萄产业,支持发展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引导专业合作社与葡萄酿酒龙头企业之间形成订单收购利益共同体,做大做强葡萄酿酒龙头企业,逐步形成葡萄特色经济带和葡萄酒产业群。以打造有机葡萄与葡萄酒为宗旨,培育壮大乌海葡萄地域特色品牌。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区贫困户”、“合作社+基地+农区贫困户”的模式,重点在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三个利益联结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比例。形成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管理技术、统一销售价格,实现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基地规模化、产品订单化、销售品牌化,全面提升鲜食葡萄、葡萄酒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步引导葡萄产业从种植到酿造、采摘,从销售到葡萄酒庄休闲观光旅游的全产业链发展。

(二)蔬菜产业

以促进农区居民增收为核心,以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行规模化种植、 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积极推广“科技+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区贫困户”的生产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社区蔬菜直销店,实现居民农户双赢。

(三)养殖业

按照适度发展规模养殖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扩大养殖规模,采用先进的标准化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益。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供应畜种和饲料,统一技术指导和防疫,统一回收产品,保证按合同价回收的产业链模式,建立“公司+合作社+农区贫困户+保险”的模式带动农区贫困户发展养殖,实现农区贫困户养殖和销售环节零风险。实施“互联网+畜禽产品”发展战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带动农区贫困户增收致富。

五、政策保障

(一)财政支持政策

按照自治区要求,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要重点用于产业扶贫。同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赋予各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格局。

(二)金融支持政策

创新金融扶持机制,精准对接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各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立足各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支持能吸收农区贫困人口就业、带动农区贫困人口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等产业发展。坚持目标精准、产业精准、政策精准、产品精准,落实有针对性的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区贫困户、与农区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建档立卡农区贫困户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合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建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贷,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扶贫。

(三)建立产业服务体系

建立科技创新推广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指导农区贫困户进行科学生产经营管理,培育基层农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产业领军人。每个行政村培育2-5个农牧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20户贫困户,通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区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强化区、镇农牧业科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农牧业科技服务能力,建好行政村级农牧业科技示范点,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科技人员负责,联系1家合作社或1户种植养殖大户。针对当地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试验示范方案和内容,通过指导生产、答疑解难、科技培训,提高农区贫困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科学种养殖水平,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农业保险政策    

提高各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农区贫困户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农区贫困户参保,为农区贫困户发展产业撑起“保护伞”,为精准扶贫“添砖加瓦”。

(五)土地支持政策

各区用地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优先产业扶贫用地需要,保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农区耕地草原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区土地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区贫困户合法权益。

(六)其他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禁牧补奖政策,优先将农区贫困户吸纳为草原、林业管护员,实现就业脱贫。要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政策相结合,将各级扶贫农牧业龙头企业吸纳一定比例农区贫困户就业、专业合作社吸纳一定比例农区贫困户、建立与农区贫困户利益联结关系等条件作为优先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条件。要与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式相结合,将农区贫困户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委、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区农业部门要成立产业扶贫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实现产业扶贫目标。

(二)密切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市、区农业部门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探索有效产业扶贫思路,落实产业扶贫工作任务。积极发现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三)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建立一支有理想、懂政策、业务精、高素质的农业扶贫干部队伍,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将产业扶贫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落实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落实产业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积极营造组织关怀、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乌海市农牧业局 乌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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