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机化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11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农机化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引领和带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方案》和《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专项项目指南》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所有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深松整地补助和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盟市(旗县)。   

二、考评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设定、方案制定、项目推进、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管理等内容。

2.建设目标成效。包括内容确定,任务完成,实施效果、资金兑付等内容。

三、考评指标及分值

考评指标体系包括项目管理类指标和成效类指标,见附件。

1.项目管理类指标。项目管理类指标为共性考评指标,满分20

2.项目成效类指标。项目成效类指标为个性考评指标,满分100 分。

四、考评方法步骤

考评采取旗县(市、区)自评、盟市绩效考评、自治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从当年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也可同时进行。

第一阶段:旗县自评。12月5日前,旗县(市、区)完成所承担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阶段:盟市绩效考评。12月20日前,盟市完成所辖旗县(市、区)绩效考评工作。各盟市按照考核指标对旗县(市、区)进行打分,汇总情况,形成考评报告,并将考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自治区农牧厅。

第三阶段:自治区抽查。12月30日前,自治区农牧厅对盟市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对盟市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年度自治区项目绩效考评报告,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分数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率高的盟市在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和资金上给予更多支持。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打分表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打分表(牧区牧民补贴资金)

3.内蒙古ХХХ年度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4.ХХХ年农机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及打分表

 5.考评汇总表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打分表

          盟市                      旗县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旗县
自评分

盟市
考核分

自治区抽查分

专项管理

制度落实

3

根据地区实际,以盟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印发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监管或通知的,一次性加2分;会同盟市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一次加0.4分;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编印有关政策监管方面通知,每件得0.2分,满分0.6分。相关政策不违背自治区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加分。

——

 

内控制度

2

从补贴资金、补贴范围、补贴分类分档、补贴对象、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补贴机具核验、违规调查、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1分。成立盟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加1分。

——

重点工作

信息公开

2

已建设盟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管理维护到位,与内蒙古专栏链接有效,得1.4分;开展旗县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通报的,每次加0.3分,满分0.6分。

——

 

投诉及情况报告

6

组织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并按时上报调查结果,一次加0.4分,满分2分(全年无投诉记录得2分);根据上级有关调查调研、工作情况、专项总结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的,一次加1分,满分4分。

——

资金安全

廉政风险防控

4

以因素法分配补贴资金并提供因素法资金分配表,得1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算进度满分1分,其中实施进度0.5分,结算进度0.5分,具体依照管理系统实际实施进度分别打分,最终平均后得出该项分值;按需开展盟市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得1分;年度中央、自治区补贴资金全部实施完成、无结转的得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宏观引导

3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财两部及自治区部署,或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范开展政策创设,取得明显成效得1分;通过政策合理引导、加强宣传或其他措施,做到资金不足的矛盾不上交且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的得1分;按照自治区农财两厅的规定及倡导,经报告批准开展创新性试点的,得到领导肯定或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的得1分。

——

 

资金执行

5

以因素法分配资金并于自治区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分解下达到旗县的,加1分;盟市范围内开展补贴资金余缺调剂的,加2分;年底做到所有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加1分;开展盟市级补贴资金使用、结算兑付通报,加1分。

——

制度建设

政策细化

8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和盟市农财两局有关政策要求,出台本旗县实施方案的,加2分;以旗县人民政府印发的,一次性加3分;会同旗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出台有关政策监管规定的,一次性加3分。

 

——

内控制度

10

从补贴资金需求、补贴范围可行性、补贴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实际执行、补贴对象确认、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补贴申领流程、补贴机具核验、牌证管理机具核验、违规调查与初步意见、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4分。就补贴管理岗、操作岗、补贴机具核验岗、档案管理等关键重点岗制定工作职责、管理流程或规范性制度并公开张贴,加3分;公开张贴补贴资金使用、受益对象确定原则或办法,加3分。

——

重点工作

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10

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得2分;全年常态化公开受理补贴申领并全部录入辅助系统得2分;按购机者申请先后顺序办理补贴手续,且未要求购机者提供全区统一规定之外的补贴申领材料,得3分;实行一站式办理补贴或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未要求带机申领补贴的,实现“跑一次”办理完毕,得3分。

——

信息公开

10

已建设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管理维护到位、与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有效,得3分;近三年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以公告形式完整公开得3分;专栏标题规范、子栏目设置科学、公开投诉电话或设置投平台得2分;被部级专栏电话号码有效性抽查中通报有1个扣0.1分,其余未公开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项,扣完为止,满分2分。

——

系统应用

5

按规定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积极提出管理系统改进建议的得2分;安全保存补贴数据信息得2分。

——

投诉处理

5

组织查出举报投诉及时、有效,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上报得5分;未及时有效调查处理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被农业部或自治区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问题整改

3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部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得3分。

——

廉政风险防控

3

组织开展旗县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本区域范围内没有任何有关农机管理、推广、监理等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能远离补贴经营行为,不参与、不插手或不变相为企业销售出谋划策,发现一

——

起该项分值全部扣减。

宏观引导

14

接受手机APP申领补贴,达到50%以上得分,否则不得分,高于50%得4分,高于60%得5分,高于70%得6分,高于80%得7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得2分;在本区域内满足所有农牧民申购需求的得2分。按时上报有关调查报告、专项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共计3分。

——

工作经费

5

本级安排资金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的得2分;资金安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得2分;资金安

——

排额度能满足工作开展的得1分。

操作模式

2

全面实行、全部资金实施以“开放购机、持据申请、先购后补、简化办理”操作兑付的得2分;除政策规定外,游离于政策外及软件系统外实施的,按资金使用比例扣减分值。

——

资金管理

资金执行

20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算进度满分10分,其中实施进度5分,结算进度5分,具体依照管理系统实际实施进度分别打分,最终平均后得出该项分值。年度中央、自治区补贴资金全部实施完成、无结转的得10分。

——

合计

120

————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打分表(牧区牧民补贴资金)

          盟市                      旗县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旗县

自评分

盟市

考核分

自治区抽查分

专项管理

政策监管

6

加强监管,组织制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自治区牧区牧民补贴资金监管方面政策或通知,加2分;经常性开展检查,督促旗县严格按申请先后顺序办理补贴,加2分。考评以录入补贴辅助系统顺序、受理登记顺序和调查了解牧民办理补贴实际为准,能提供有关调查登记表的,加2分。

——

 

规范操作

4

严格执行补贴机具品目(品种)范围、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度、补贴对象等政策规定,规范使用补贴资金,加2分;不超范围、超标准、擅调剂使用牧区牧民补贴资金,加2分。

——

资金管理

资金执行

8

补贴资金当年全部使用完毕,做到不预留、不结转,加8分,超过90%的,按比例得分。

——

成效显著

示范效果

2

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示范推广,弥补畜牧业机械空白,补贴购置数量较上年度有新增,示范推广总结效果明显,加2分。

——

资金管理

分解下达

5

在自治区导入牧区牧民补贴资金和机具后,一周内开展补贴申领受理得5分。

——

公开使用

25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实施,得5分;公开受理牧民购机者申请,得10分;以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得5分。除自治区统一规定外,不得指定补贴资金使用用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单对某个环节、某个企业型号或变相给某个经销商销售产品办理补贴,得5分。

——

结算兑付

20

能按照政策规定,当年内完成补贴资金使用,得20分,超过95%的按比例得分。

——

监管措施

制度建设

10

以旗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有关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和补贴机具核验方面政策规定,得4分;做到集体研究决策,不把控、不预留补贴资金,得6分。

——

公平公正

20

通过辅助系统核查,没有在一个时间段内,集中为某一个企业型号产品或经销商办理补贴,得12分;实行常态化受理补贴,做到不拒绝申请登记,常年常态化登记受理并录入补贴辅助系统,得8分。

——

工作成效

成效显著

20

做到当年补贴资金快速使用完毕,不结余不结转,得12分;对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畜牧业选型机械,资金有缺口情况下,能用地方资金继续实施补贴,得5分;当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总结时,有该项总结内容,得3分。

——

合计

120

————

附件3     

内蒙古ХХХ年度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盟市                      旗县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旗县

自评分

盟市

考评分

自治区抽查分

项目管理

方案制定

6

1.盟市制订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工作方案(3分);2.盟市与本级财政部门制订实施与监管等规定(3分)

--

工作推进

6

1.对当地监测设备进行摸底清查工作(3分);2.按时报送深松作业进度(1.5分);3.按时报送深松作业年度工作总结(1.5分)。

--

资金管理

8

深松作业资金足额下达,资金监管到位(8分)

--

政策制度

政策落实

10

1.旗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得5分,没有制定不得分;2.建立旗县人民政府领导或财政、农机、乡镇领导参与的领导小组(5分)。

制度建设

15

1.旗县制订工作监管制度(5分);2.制订作业平台监管、材料审查、人工抽检复核岗位工作职责或工作流程制度(5分);3.档案资料完整齐全(5分)。

重点工作

作业模式

10

1.按照自治区确定作业模式开展深松作业(6分);2.鼓励开展作业机械选型推荐,并公布推荐名单(4分)。

作业质量

10

1.按时完成当年作业任务,未结转到下一年度的(7分);2.深翻作业补助面积未超过总指标的10%(3分)。

工作流程

10

1.公开受理并公布作业服务组织名单(5分);2.深松深翻作业合同、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作业单、人工抽检记录表、作业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和补助情况汇总表中涉及各方签字、时间、盖章齐全(5分)

监测设备

5

1.以盟市或旗县为单位,做到只选择一家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1分);2.监测设备企业积极配合自治区农机化平台建设,并于年底前全部数据报送并准确无误的(3分);3.监测设备仪器数据建立准确,能为作业补助发放提供基础数据,且数据常年保存(1分)。

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

15

1.与承担作业的服务组织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承诺书(3分);2.作业补助不超自治区规定金额(5分);3.每期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中,“已核查可兑付深松(深翻)补助资金作业面积”至少占“监测平台获取深松(深翻)作业面积”的30%及以上(从6月份报表开始计分)(7分)。

工作成效

结算兑付

15

1.当年完成全年作业任务(7分);2.当年完成作业补助资金足额兑付到位(8分)。

工作成效

10

1.盟市、旗县分别开展培训班、演示会至少1次及以上,培训机手至少100人次及以上,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2分);2.地方财政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及以上(2分);3.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批示(2分);4.在媒体开展一次及以上宣传活动(2分);5.按时报送实施进度月报表、工作总结等材料(2分)。

合计

——

120

————

附件4

ХХХ年农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盟市                      旗县

考核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旗县

自评分

盟市
考核分

自治区
抽查分

项目管理

(20)

项目设定

5

1.项目申报内容完整,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及资金安排符合自治区《指南》要求(3分);2.项目建设目标明确、细化(2分)。

--

申报批复

5

1.项目申报、审定符合规定(3分);2.项目有申报书、有批复文件(2分)。

--

项目推进

5

1.审批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3分);2.已完工但未进行验收(2分)。

--

资金管理

5

1.项目资金下达及时(3分);2.资金使用符合《指南》要求,盟市进行监督管理(2分)

--

项目成效

(80分)

项目实施

20

1.按照自治区《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指南》要求,旗县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目标、效益明确(7分);2.由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下达(7分);3.制定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符合当地实际(6分)。

--

实施成效

30

1.实施方案制定的补助作业任务全部完成(8分);2.机具库棚建设、维修及培训场所建设达标,并通过验收(8分);3.项目实施围绕全程机械化示范旗县创建,作业补助优先安排用于玉米籽粒直收、粮食烘干、马铃薯联合收获、高效植保、秸秆处理(还田、离田)等薄弱环节(6分);4.项目通过盟市验收合格(8分)

--

资金使用

30

1.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指南》规定比例使用(10分);2.作业环节补助金额按低于当地市场价格30%比例执行(10分);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示范项目,没有挪用和乱用(10分)

--

农机产品质量调查(10分)

目标任务

5

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机具调查数量(2分);2.按自治区规定时间进度完成调查任务(2分);3.对调查员开展培训(1分)。

--

 

材料报送

5

1.按时上报调查结果报告,而且内容详实(2分);2.按时上报调查表,而且齐全(2分);3、向自治区上报调查相关图片(1分)。

--

农机安全生产

(10分)

培训(宣传)

10

1、培训监理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3分)2、培训法律法规(两个规定、两个规范)(3分)。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围绕安全月、咨询日、3.15打假、质量万里行活动)(4分)

--

合计

--

120

——————

附件5

考评汇总表

         盟市

考核内容

旗县自评得分

盟市考评得分

自治区抽查得分

备注

中央购置补贴资金

自治区牧区补贴资金

深松整地补助项目

自治区农机化专项资金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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