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实施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4.36万亩,截至12月23日,全市工程折算进度达到100%,上级资金支出率100%。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新建设施284亩,改造提升设施100亩,已全部完成。二是稳步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能力。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76万亩、同比增长8.48%,产量0.97亿斤、同比增长14.69%,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6.5万亩,0.7亿斤)。搭建“看禾选种”平台,引进优质蔬菜品种10余种,全市蔬菜面积1.1万亩、产量4.1万吨,较上年持平。截至12月底,全市牲畜存栏19.67万头只,肉产量9312.64吨。发展现代设施渔业,推广盐碱水域养殖新品种、新技术1500亩,水产品产量150吨。三是提升产品融合发展水平。实施葡萄全产业链项目3个,目前均已完成建设。持续打造“乌海葡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80余种农产品入驻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雄安、北京营销中心,“葡萄航班”第二季顺利启航。申报绿色食品1个,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
(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制定印发《乌海市美丽乡村示范片区2024年度建设方案》,推进海勃湾区、乌达区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目前已完成海勃湾区千里山镇王元地民俗村改造工程(二期)、乌达区漠海山境、乌兰淖尔镇生态农业垂钓观光园(一期)项目建设。制定《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3条;王元地村、泽园新村、赛汗乌素村入选内蒙古美丽休闲乡村。完成户厕改造67户,农区卫生户厕普及率82.56%。发展壮大庭院经济,申报团结新村为自治区庭院经济示范村,全市庭院经济已发展到1045户,带动就业近3000人。
(三)农区居民收入稳中有增
一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发展机制,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带动农户增收能力。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农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16元,位列自治区第二位;全市14个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提前完成自治区指标任务,4个村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二是大力开展就业帮扶,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公益性岗位托底等措施帮助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围绕种养殖、家政服务开展技能培训,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15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81人。三是积极参加京蒙协作相关活动,主动对接北京支援合作办、内蒙古驻京办和北京市商会,大力开展消费帮扶,利用抖音直播带货、参加展会等方式,累计帮扶企业、农户销售农产品1878.3万元。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重要农畜产品供给能力。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蔬菜种植面积1.07万亩左右、产量4.06万吨左右,肉产量5500吨。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和利用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综合效益。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动老旧温室改造提升和闲置设施盘活。
二是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提升农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引导各村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精准施策,提高农区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比重,实施好有效衔接项目,加强全过程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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