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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牧局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2026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现将市农牧局和各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受理范围和重点整治

  重点整治主要包括: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骗取、私分、虚报冒领国家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等;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不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不合理超长期合同等;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长期挂账不还、虚列债务等;集体财务不规范、挪用、虚列工程、虚开发票、违规处理死账呆账问题、违规发放各种补贴等;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乱象。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或者投诉请求不明确的。

  (二)投诉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职能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须知

  (一)投诉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应线索和证据。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投诉个人应当在举报时同步提供个人联系方式,便于核实相关问题情况及反馈问题核查、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市农牧局:0473-2060097、2060098

  海勃湾区农牧水务局:0473-2059818

  乌达区农牧水务局:0473-3666505

  海南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0473-4335727

  2.投诉举报邮箱:whncfzzx@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6号乌海市农村发展中心3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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