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市肉类产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使用禁用药物、“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违法买卖、加工、违规处置病死畜禽,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未经定点屠宰场私自屠宰猪、牛、羊等动物上市销售,屠宰企业代宰时“只收费不检验”,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应检疫而未检疫动物,屠宰企业在屠宰过程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出场销售,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生产经营牛(羊、驴)等肉制品掺假使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等肉源性造假问题;生产经营病死、腐败变质畜禽肉,以及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肉;肉制品生产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网络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电话0473-12315;

  (二)市公安局:受理电话0473-110;

  (三)市农牧局:受理电话0473-2015110。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刑事案件),根据其为侦破案件等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发放500元-30000元不等的奖金。

  特此通告。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