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动物检疫和屠宰监管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举报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聚焦动物检疫、屠宰场、动物运输等环节,重点受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动物屠宰环节
1.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出厂销售未经检疫检验动物产品、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的、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2.屠宰企业从事代宰行为时存在“只收费不检验”,未落实主体责任的行为;
3.城乡结合部、旗县区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尤其是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窝点反弹区域存在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二)动物运输环节
1.未按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备案,违规开展动物运输的行为;
2.已备案运输车辆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未落实清洗消毒制度的、运输未经检疫、证物不符的动物,或未随车携带有效检疫证明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热线:0473-2015110。
受理期限:目前至2026年2月15日。
(二)线下举报。前往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交材料(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6号),受理期限同上。
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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