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全面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要求,饲养者申报检疫的,应按照新颁布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犬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家畜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用家禽产地检疫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由饲养者(如委托申报,应出具委托书)提前3天进行申报检疫。全市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2161。现将三区动物检疫申报点予以公布。
乌海市三区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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