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保障畜禽养殖、屠宰、饲料等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496号)、《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 屠宰 饲料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3〕506号)的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23年9月初由市农牧局起草,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畜禽养殖 屠宰 饲料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农牧畜发〔2023〕506号)的要求,结合上半年自治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我市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于2023年9月5日形成此方案。
三、内容解读
(一)专项整治范围
我市专项整治范围为备案的畜禽养殖、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和屠宰企业。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加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等重点产品抽样监测力度。
2.深入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检查。
3.督促屠宰企业加强进厂查验登记,防止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三)专项整治实施
1.巡查检查。市区两级对辖区内养殖、屠宰企业,饲料经营者等逐一开展检查。配合自治区巡查检查组完成重点旗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风险监测。监管科配合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点对猪羊屠宰企业的动物肝脏进行采样,开展8种糖皮质激素和5种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
3.时间安排。检查时间为9-12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日常监管。
2.加强源头治理、系统管控。
3.加强普法宣传,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加强对群众举报信息和网络违规销售兽药信息的核查。
5.加强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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