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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防灾减灾及灾后复产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0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当前,我市即将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洪涝、山体滑坡、城乡内涝等灾害,畜禽圈舍坍塌损毁、饲草料霉变、畜禽应激反应加剧及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等风险加大。为统筹抓好灾前防范、灾中避险与灾后复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助力稳产保供,现结合行业实际,发布以下防灾减灾实用操作指南,供养殖场(户)参考。

  一、灾前预防:筑牢基础,防患未然

  紧盯官方气象预警,精准掌握天气变化。

  (一)全面排查隐患,夯实设施安全

  1.场区设施加固:全覆盖检查畜禽圈舍、仓库等建(构)筑物,重点加固老旧简易设施,修补破损处;清理排水沟渠,保障泄洪通畅;低洼地带养殖场提前修筑挡水设施,储备防汛抽排器材,防范雨水倒灌。

  2.水电系统检修:全面测试供电线路、配电箱、备用发电机组及防雷接地装置,更换老化、裸露线缆,杜绝漏电短路风险;固定裸露供水管道,检修阀门和水泵,确保断电、断水情况下应急水源和照明系统可快速切换。

  3.选址风险再评估:新建养殖场应严格避让河道行洪区、水库下游泄洪区、山涧沟壑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建在危险区域的场户,须提前制定畜禽紧急转移方案,明确转移相关安排。

  (二)储备应急物资,保障极端需求

  1.储备优质饲草料,干燥防潮存放,并垫高离地,定期检查防霉变。

  2.足量储备消毒剂、兽药及抗应激添加剂,以备灾后处置。

  3.配齐防水篷布、应急照明设备、个人防护用具等防汛应急物资。

  二、灾中处置:快速响应,科学避险

  (一)强化场区应急值守与巡查

  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监测圈舍、畜禽情况,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属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严防灾情扩大。

  (二)分类施策,做好设施与畜禽应急管控

  1.畜禽养殖方面。严禁畜禽饮用场地积水、污染雨水等不洁水源,坚决杜绝使用霉变、受潮、变质饲料。暴雨洪涝时及时将畜禽转移至安全区域安置。

  2.圈舍及设施应急。大风暴雨期间关注棚舍状况,有倒塌风险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积水倒灌及时排水、用沙袋封堵进水口;停电立即切换备用发电,保障关键设备运行。

  三、灾后恢复:有序复产,严防次生灾害

  (一)清污排险,安全修缮

  灾后先由专业人员评估圈舍安全,确认安全后作业。排空场内积水,清理淤泥、杂物,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死亡动物,疏通排水管网,修复破损屋顶、门窗及地面,保持圈舍干燥通风,降低疫病风险。

  (二)优化饲养管理,缓解应激

  在饮水和饲料中添加抗应激添加剂,保证清洁饮水充足,饲料营养浓度可适当提高。合理降低单位面积存栏密度,暂缓外购补栏,待场区环境评估合格、畜禽健康状况稳定后,再逐步恢复正常养殖规模。

  (三)全域深度消毒,切断传播链

  对受灾圈舍、运动场、过道、工具设备及病死畜禽处理区域,使用有效消毒剂交替进行3次以上全面喷洒,并辅以火焰灼烧或石灰撒布。加强饲料库通风管理,防止霉变饲草料被继续投喂。净化水质,确保饮水卫生达标。

  (四)强化疫病监测

  建立常态化灾后疫情监测机制,密切观察畜禽采食、精神、活动状态,如发现异常发病、死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并规范处置,筑牢复产期间生物安全防线。

  畜牧业防灾减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请各养殖主体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做到灾前准备充分、灾中应对有力、灾后恢复迅速。市、区畜牧兽医部门持续加强技术指导和应急物资调配,共同守护养殖生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洪涝灾害带来的养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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