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为增强农区居民对新法的了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2日,市农村发展中心和市农牧局经济社会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曙光村和东兴村,海勃湾区千里山镇王元地村和新丰村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图、发放宣传册、宣传解读等多种形式向村干部和农区居民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关于成员权利和义务、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内容,鼓励引导农区居民积极学习了解法律内容,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结束后,市农村发展中心和市农牧局经济社会科工作人员还就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遗留问题处置、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设、统种共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同村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现场进行了答疑,以此加快推动各项工作。
此次法律宣传和工作指导既是干部群众的“连心桥”也是政策落地的“催化剂”,我中心将持续深化“法律宣传+服务提质+共富创新”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农区基层,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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