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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中心“三举措” 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做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维护农区居民利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保障。今年以来,市农村发展中心以维护好、发展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区居民的利益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一是开展精准清查工作,夯实管理基础。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账实不符、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等问题,指导各区按照《乌海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根据资产的来源、类型等进行权属确认,并按照资产不同权属建立台账,做到村集体资产权属明、底数清、账目准。

  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受市委巡察办及市委党校邀请,分别为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巡前培训及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共培训业务人员70余名,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通过业务知识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引入专业机构理账,提升财务管理质效。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基础薄弱问题,指导千里山镇和巴音陶亥镇聘请专业会计公司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理账。待理账完成后,将2025年度所有会计账目记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财务管理数字化、信息化。

  下一步,市农村发展中心将聚焦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后续管理等6个方面持续加强监督,不断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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