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局属单位
乌海市农村发展中心(挂乌海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农村发展中心(挂乌海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为乌海市农牧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2.承担土地承包、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指导调研、督导检查相关辅助性工作。

  3.承担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方面指导调研、督导检查相关辅助性工作,开展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统计分析。

  4.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经济研究工作。

  5.承担“三农三牧”重点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落实相关政务辅助性工作;参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政务辅助性工作。

  6.承担推动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培训工作,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7.承担全市乡村振兴和农村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研究、工作调研、数据分析、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8.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标准制定(修订)、技术推广、考核验收、工作调研相关政务辅助性工作。

  9.承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调查任务,巩固完善全市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任务;负责全市农村经济情况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和效益评价等工作。

  10.承担农牧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研究相关工作。

  11.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等项目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扶贫开发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服务性工作,参与扶贫产品认定、销售平台搭建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建档立卡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工作。

  13.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4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三)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3号(市一中对面农业银行4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060099

  负责人姓名:李青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