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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 2018 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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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职能有:负责乌海农业产业(葡萄、蔬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及本市下达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推进乌海农业产业化进程。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负责耕地保养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进行肥料市场管理;农村新能源的规划实施和技术指导;承担农业生产事故的损失鉴定与评估,技术信息咨询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是完全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隶属于农牧业局,截止2018年底,单位人员编制数21人,实有20人,退休2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5.5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6.3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下半年推到社保发放;二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员有调动,职工总数相应减少等。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2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5.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425.5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1.98万元,下降12.70%;支出总计减少61.98万元,下降12.7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下半年推到社保发放;二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员有调动,职工总数相应减少等。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2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5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0万元,占98.80%;项目支出4.96万元,占1.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425.5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1.98万元,下降12.70%;支出减少61.98万元,下降12.7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下半年推到社保发放;二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员有调动,职工总数相应减少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0万元,占98.80%;项目支出4.96万元,占1.2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工资等,较上年减少54.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下半年推到社保发放;二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员有调动,职工总数相应减少等;公用经费1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手续费、劳务费、邮电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减少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和退休日常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5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5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26.3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今年项目是延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在往年做好指导和督查,因前期工作做得较为充足,所以,今年的专家和上级领导指导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占93.5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6.5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其中: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用于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及燃料费,车均运维费1.52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车辆维修费用和燃料费比上年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环境净化行动调研组和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督导工作等。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三区指导、业务工作上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不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传进      联系电话:0473-20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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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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