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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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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职能

  乌海市农牧业综合执法支队是乌海市农牧局主管,据乌机编办发【2019】110号文成立,将原市农牧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成立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农牧业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行使以市、区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所属事业单位的农牧业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2、依法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依法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依法对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依法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违法生产、经营、销售种畜禽等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生产、经营、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对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不按照规定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水产养殖和渔政方面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依法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生鲜乳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依法对耕地使用者不按规定用地养地,造成耕地肥力下降的,塑料地膜使用后不及时回收,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等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有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负责受理违反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 负责跨区域案件的协调和查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农牧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编码:436005。核定编制人数30人。

  (二)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预算编报时,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4.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4.74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38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74万元,占比100%。本年收入比上年净减少61.4万元,净减幅13.76%。变化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15万元,包括农牧业综合执法经费减少7万元,执法装备经费减少8万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4万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增加4万元。三是基本支出减少50.4万元,降幅12.1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本年支出38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4万元,占比94.8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5.20%,主要用于渔政执法船运行、综合执法经费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74万元,占比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0.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及医疗补助支出 。

  4.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9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减少3人,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按工资比例计提金额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85万元、培训费5.18万元、工会经费4.14万元、福利费5.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89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一)车辆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下乡及执法检查等。

  (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乌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2055063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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