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牧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59D/2022-0139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农牧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牧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2021-09-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9-10 12:04: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牧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0 12:04:49 作者:农牧局 来源:乌海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牧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扶贫开发和农牧业产业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牧业产业政策,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组织起草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渔业、等农牧业各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畜牧业生产,负责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规划、草地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兽医医政与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全市动植物的疫病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4、研究拟订扶贫开发的政策、办法,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坐。

  二、机构设置

  乌海市农牧局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农业农田科、扶贫科、产业发展科、发展改革科、农区经济社会科、畜牧兽医科、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科。

  (二)乌海市农牧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海市农牧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截止2020年12月,农牧局机关在职实有人数26人,行政14人,事业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年初预算拨款为861.39万元,2020年决算财政拨款为707.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4万元减少17.8%;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861.39万元,实际支出为715.15万元,比预算减少146.24万元减少16.98%。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市本级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下拨各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71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07.9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1万元;支出总计715.1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5.66万元,增长17.30%;支出总计增加105.66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工资正常增长;二是自治区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70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9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7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6万元,占56.90%;项目支出308.10万元,占43.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5.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21万元;支出总计715.1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8.66万元,增长17.90%;支出增加108.66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正常增长;二是自治区项目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6万元,占56.90%;项目支出308.10万元,占43.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96万元、津贴补贴106.07万元、奖金9.55万元、绩效工资32.96万元、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万元、住房公积金26.54万元”,退休费5.46万元、生活补助3.23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工资增长;公用经费3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万元、印刷费6.42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94万元、旅差费2.43万元、培训费4.68万元、招待费0.39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福利费4.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13.14万元、较上年减少15.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加强管理,按照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二、减少因公出国出境预算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8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65.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20年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降低;二是加强公车管理,运行和维护费用明显降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占38.50%;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占61.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减少-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9万元,接待19批次,共接待152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各部门监督、检查、调研等。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和乡村振兴任务重,检查调研次数增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扶贫配套资金项目”、“农区人居环境后期管护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扶贫配套资金项目”、“农区人居环境后期管护项目”项目自行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完成效果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配套资金项目”、“农区人居环境后期管护项目”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扶贫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30万元,执行数为1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经济性全市现有贫困人口1281户2890人,2018年底已全部脱贫,2019年进入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201户465人。2020年乌海市贫困人口人均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020年乌海市贫困人口人均收入21477元,自治区平均水平13159元)。2、有效性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对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巩固重点扶持。2016年以来,累计实施产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扶贫项目257个,投入资金1.68亿元,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均有产业项目支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资产收益分红、社会保障兜底等方式稳定收入。3、可持续性收入稳定增长。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凝聚各方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短板得到稳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可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4、满意度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

  2.农区人居环境后期管护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巩固了农区户厕改造成果,保证改造后的农区厕所长久发挥效益。二是通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仅使村庄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更提高了农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居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推动了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三是推动“建管并重”原则落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村庄环境长治久洁。存在问题:一是专项资金规模较小,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的项目较多,包括“厕所革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治理体系等等多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从推进速度和建设数量上来说,后期管护专项资金明显不足。二是市本级财政无可操作性定额标准拨付农区人居环境后期管护补助资金,仅安排2020年一个年度的资金,基层管护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不能达到精细化管护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筹集资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我市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倾斜与支持,着力构建农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扶贫配套资金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概况

  2020年,全市共计投入各级扶贫资金3112万元,其中中央506万元、自治区676万元,市级1030万元,各区配套资金900万元,均按时拨付使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2020年安排实施项目65个,安排项目开工率为100%。各类资金均按时拨付使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短板得到稳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可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

  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2020年市本级共下达扶贫资金1030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批复扶贫资金400万元,追加预算630万元。分别是《乌海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乌海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乌财农函[2020]1号)批复金额400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指标通知单》(乌财预指字[2020]077号)批复金额63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全市共投入扶贫资金3112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6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市专项扶贫资金676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030万元,区级配套900万元。

  2020年实施扶贫项目65个,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4个,村基础设施项目34个,其他项目17个。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和报账程序,做到资金使用精准。二是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库管理,对所有入库扶贫项目规范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保证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均在项目库中,同时明确了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三级公示。三是规范扶贫资产管理程序。成立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扶贫投资管理公司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各类扶贫资产的管理运营方式。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要求,由各区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组织乡镇政府做好项目的招标和采购工作,凡是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验并向乡镇或区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或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并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

  一是组织各区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教育、金融、健康、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五类项目265个。二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定期对三区政府项目资金拨付效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扶贫资金按时拨付使用。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畅通监督举报和12317举报渠道,确保市、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切实做到了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是成立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扶贫投资管理公司,进一步明确各类扶贫资产的管理运营方式。组织各区进行资产清查,建立了公益类资产、经营类资产、到户类资产“三本账”,“十三五”期间,全市扶贫资金形成资产3622.96万元,其中公益类1888.83万元,经营类1562.57万元,到户类171.56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

  经济性 全市现有贫困人口1281户2890人,2018年底已全部脱贫,2019年进入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201户465人。2020年乌海市贫困人口人均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020年乌海市贫困人口人均收入21477元,自治区平均水平13159元)

  有效性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对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巩固重点扶持。2016年以来,累计实施产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扶贫项目257个,投入资金1.68亿元,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均有产业项目支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资产收益分红、社会保障兜底等方式稳定收入。

  可持续性 收入稳定增长。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凝聚各方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短板得到稳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可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

  满意度 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5万元,比2019年减少15.03万元,降低28.0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按照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无出国境任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4万元,比2019年减少53.76万元,降低60.00%,主要原因是:我局通过招标编写了乌海市农业产业规划,支付了首付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农业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0473-3998711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牧局(本级)表.pdf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