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农机字〔2018〕23号 签发人:郝海
关于申请追加2018年度市级配套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市农牧业局:
2018年度我市共有11家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购置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农机具62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5台、旋耕机17台、平地仪1台、播种机2台、深松机4台、搂草机1台、压捆机1台、喷雾机1台)。共支出购置农机具资金3974700元,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21000元。根据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奖励补贴政策(乌党发〔2009〕8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共计需要市级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4940元。
现财政账户中有市级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67006元,2018年度需市级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4940元,缺口127934元。请市农牧业局协调有关部门,追加2018年度市级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7934元,以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全面发放。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18年乌海市农业合作社(公司)购买补贴机具明细表
2018年11月20日
乌海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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