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农机字〔2018〕24号 签发人:郝海
关于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
补贴专项资金分配请示
市农牧业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8〕115号)文件要求及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请市农牧业局协调市财政局农牧科从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给海南区财政局划拨3.4万元,海勃湾区财政局划拨1.33万元,做为两区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报账使用资金。
妥否,请批示。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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